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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
学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。车辆、行人必须各行其道,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。教职工的机动车要按照学校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。应实行错峰进出校园制度,有效避开学生上放学等密集高峰时段。机动车在校园内应慢速行驶,时速不准超过五公里。在学生活动期间,如无特殊情况,任何车辆不得在校园行驶。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,须经学校批准,并到警务室进行登记。按指定的时间、速度行驶,停放在指定场地。
(二)落实冬季交通安全保障措施,努力确保冬季交通安全
即将进入冬季,冬季雨雪天气易造成路面结冰湿滑,要加强租用车辆驾驶人和私家车接送人员的教育管理,严禁出现超速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逆向超车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。要做好租用车辆的维修保养,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,坚决杜绝车辆“带病上路”。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,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有嬉戏打闹、违反交通标识、互相追逐等行为。遇雪雾等恶劣天气时,可以通知家长改变出行方式或可以采取推迟到校时间等措施。
(三)规范和加强对学生出行方式的管理
持续关注学生的出行方式,对各类出行方式要建制立册。要坚决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。要落实“一盔一带”制度,骑电动车出行的学生必须佩戴头盔。要持续完善租用车辆的台账管理,及时更新租车信息并报送属地交警支队。要认真排查学生出行及车辆管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个部位,及时发现问题,认真整改,消除隐患。进一步强化学生、家长和司机的安全观念和法制意识,守住交通出行安全底线。